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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 3日電)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,為強化企業的重大訊息揭露,證券交易所研擬提高最低罰則,從目前的3萬元起至500萬元,調整為100萬元起至500萬元。 從復興航空先在盤中以重訊澄清公司未停飛,下午隨即翻盤、遠東銀行重訊澄清遭金管會重罰與樂陞無關,到最近的葡萄王販售逾期健康食品爭議,使得上市櫃公司重訊揭露遭外界質疑。 對於上市櫃公司是否利用重訊公然撒謊,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強調,這些都只是個案。 他表示,為強化公司的資訊透明度,不僅證交所設有專職人力從事輿情稽查,壓低公司訊息的空窗期,當事件發生後或在證交所要求下,公司應在兩小時內發布重訊,同時,金管會也強化企業高階主管對相關法規的了解。 張振山指出,若上市櫃企業未依要求發布重訊,證交所對其最高罰鍰為500萬元,同時,目前證交所也研議提高罰度,將最低罰鍰金額從現在的3萬元,提高到100萬元起,至於最高罰鍰金額則維持500萬元。 至於企業若發布不實重訊或刻意虛偽隱匿時,證期局表示,企業若刻意虛偽隱匿時,不僅有民事責任以及行政處分、最高240萬元的罰鍰,還涉及3年以上、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不過, 這部分要交由檢調判斷。1060103

重訊揭露頻傳爭議 金管會擬提高罰則

徵信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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