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06241236

政大教務會議通過「廢止英語畢業門檻」、將送到校務會議審議。但先前,已經有一位法律系學生賴怡伶,因為反對校方的外語畢業門檻制度、拒絕繳交英檢合格證明,到現在都還沒有拿到畢業證書。賴同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但高等行政法院,今天上午判定她敗訴,賴同學表示將會再上訴。 他,是政治大學法律系五年級學生、賴怡伶。因為不滿學校的外語畢業門檻制度、拒絕繳交英檢合格的證明,直到現在都還沒拿到畢業證書。 ==政治大學法律系學生 賴怡伶== 學校指定外語畢業標準檢定辦法 它只規定我們要交成績單 但是事前沒有提供任何 跟這項考核有關的教育 英語教育 那這就是違法的 賴同學認為,英文好不好,和國際觀沒有絕對關係;同時更表示,外語畢業門檻,沒有納入大學學則,不該當成畢業條件,因此先後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。 不過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,學校對課程設計和畢業條件有自治權,自訂課程和畢業條件並不違法;同時,校方按照自訂的檢定辦法登錄成績,經核定不符合畢業條件,所以不發畢業證書合理,判定賴同學敗訴。 ==政治大學主任秘書 王文杰== 在這個自治權的一個範疇當中 制定一些所謂的畢業門檻 包括128個學分等等 非常樂見司法機關 對於這些 我們基本訴求上的一些肯認 ==教育部高教司司長 李彥儀== 你要訂一個提升學生的能力 應該有相關的配套 包括於 學生的一個補救教學 或是學校建置比較完備的 一個教學的環境 針對判決結果,校方表示尊重當事人的上訴權,學校是依憲法規定,享有自治權,可以考核學生學業和品行、來訂定門檻,也樂見司法肯定政大訴求。而賴同學則表示,還會繼續上訴。 記者 曹晏郡 沈志明 台北報導

政大生反對外語畢業門檻 告學校敗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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